男子谎称吸毒治感冒诱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2014年12月1日,何某驾车载着孙某、林某和李某(林某及李某均系未成年人)从织金县马场乡到自强乡购买毒品,在返回途中,何某谎称吸食毒品可以治疗感冒、通鼻塞,在其引诱下,被害人林某及李某参与其共同吸食毒品。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男子谎称吸毒治感冒 引诱他人吸毒被判刑 作者:王亚亚 彭慧菊)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该罪是选择性罪名,具有三种行为模式:引诱他人吸毒,以金钱、物质或者含有毒品的物品让他人吸食,或者以向他人进行鼓动等方法,勾引、诱使、拉拢本无吸毒意愿的人吸毒;教唆他人吸毒,以宣扬吸毒后的体驯、示范吸毒方法和劝说、授意、怂恿等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产生吸毒的意图并进而吸毒;欺骗他人吸毒,暗地里在药品中掺入毒品供他人吸食,使他人不知不觉地染上毒瘾。本案中,被告人并不是暗地里在药品中掺入毒品供他人吸食,而是谎称吸食毒品可以治疗感冒、通鼻塞,被害人林某及李某参与其共同吸食毒品,被害人对其吸食毒品是知情的,故而不是欺骗,而是引诱。被告人何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引诱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已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