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一滴泪”问:张某借给林某一笔钱,我是保证人,还款期限到了,林某一直没还钱,张某也不主张,结果过了诉讼时效,张某说我是保证人,让我承担还款责任,我出于面子问题,把钱还给张某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有权利向林某追偿吗?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