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女儿与表叔乱伦提刀逼其跳海溺亡咋定性
手持长刀,逼亲生女儿跳海,这件发生在广东汕尾的惨剧,听起来让人不寒而栗。去年7月,44岁的陆丰男子林惠记因怀疑女儿阿端与她的表叔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强逼阿端走入海中。
(来源:凤凰网 原标题:广东男子怀疑女儿与表叔乱伦 提刀逼其跳海溺亡 作者:尚黎阳)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林惠记明知女儿阿端不识水性,持刀逼迫阿端跳海溺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