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因无钱医治患病婴儿将其扔街头构成犯罪吗
2013年10月的一天下午,绿化保洁员李夏照常来到德胜门城楼北侧的绿地进行保洁工作,但当天,绿地旁的长椅边多了一个花色手提包,看起来像是被人遗忘在这里的。李夏用脚轻轻一踢提包,包内竟传出了婴儿的哭声。这吓到了李夏,她连提包也没敢打开,直接带着包去派出所报了案。民警立即检查了孩子的情况,发现孩子还活着,是个男婴,左脚上还戴着一枚北京儿童医院的塑料脚环,上面写着孩子的名字。民警顺藤摸瓜前往北京市儿童医院,查到这个被遗弃的孩子出生不过两天,在一天前被其生父李某带到儿童医院就诊。根据当时的情况,警方认定,李某具有遗弃婴儿的重大嫌疑。 去年3月,李某在河北老家被民警抓获。而在警方实施抓捕时,孩子的母亲十分错愕:“我老公遗弃婴儿?孩子不是早死了么?”李某的父亲也表示,他不知道此事。根据李某供述,他是独自带着刚出生一天的孩子来到儿童医院看病的。“医生说孩子是先天身体畸形没有肛门,病很严重得分三次做手术,花费大概需要二三十万元。我想家里没这么多钱,就把他扔在了德胜门旁边的公园里。”(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新生儿先天患疾无钱治被扔街头 婴儿生父遭公诉)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在本案中,李某将男婴放在手提包里遗弃在公园的长椅上,其具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使其生命受到了一定的威胁,情节比较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