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夸人女友漂亮起争执,男子砸落他人门牙该如何担责
5月10日晚上,王某与朋友吴某等人在朔里镇步行街一饭店吃饭,陈某带着女朋友朱某从王某饭桌边经过,吴某说朱某长得真漂亮。朱某的男朋友陈某听到后不高兴,便与吴某、王某发生争执,王某拿起饭桌上的啤酒瓶朝陈某扔去,将陈某的嘴砸伤,造成陈某两颗门牙脱落。 后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夸人女友漂亮起争执 男子砸落他人门牙赔8万)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王某伤害陈某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造成了陈某轻伤以上后果,主客观相统一,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了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应根据具体情况,陈某可以要求王某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偿自己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