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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婶泼亲侄开水用刀砍法律分析

2015-06-23 15:16:33 作者:李华阳 9人浏览 0人评论

婶婶泼亲侄开水用刀砍法律分析

高定平和高亮是两兄弟,住在一栋房子里面。邱某是高亮的妻子,也就是高定平的弟媳,付女士是高定平的妻子。小琪(化名,2岁,女孩)是高亮的女儿,这次被烫伤的两个孩子小雨(化名,5岁,女孩)、小勋(化名,3岁,男孩),是高定平和付女士的孩子。6月17日下午,邱某正在家里忙家务,付女士正在准备晚饭,小琪和小雨、小勋正在楼上玩闹。这时,小勋在楼上哭闹,说是被小琪打了。付女士听到后,说了几句话埋怨了一下。邱某觉得自己孩子没有过错,是被冤枉的。5点左右,高定平从农田里面干完农活,这时他看到邱某端着一盆热水往楼上走,当时,他以为弟媳只是上去给孩子洗澡,没有太在意。过了一会儿,他听到孩子们大声嚎哭,高定平感觉不对劲,立马冲到楼上。眼前一幕,让他惊呆了,两个孩子被热水烫得浑身通红。原来,邱某端着一盆开水,直接朝小雨、小勋头上淋下,造成两个孩子身上大面积烫伤。见邱某还想将剩下的开水倒向孩子,高定平忙上前阻拦,水泼到了他手臂上,手臂立马被烫伤了。记者在其手臂上看到,尽管已经过简单处理,但有明显的烫伤痕迹。高定平把邱某拉开,立马将孩子抱下楼,用冷水帮孩子冲洗。邱某仍不依不饶,高定平只能拉住她,不让她再伤害孩子。没想到邱某反身抓起桌上的菜刀,连砍小勋两刀,孩子头部、肩部均有利器砍伤的痕迹。两个孩子被烫伤的情况都十分严重,全身的烫伤面积都达到30%~40%,属于重度烫伤。(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孩子间玩闹引发妯娌矛盾 婶婶泼亲侄开水用刀砍)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轻伤以上后果。在本案中,孩子烧伤面积达到30%~40%,并且小勋身上有刀伤。根据伤情鉴定结果若达到轻伤以上,则其婶婶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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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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