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前校花闪婚骗巨款构成何罪
去年11月,深圳一家基金公司CEO李某认识了张X丹。张的名片显示,是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红岭南路金融中心东座。张X丹希望李某能够给她带来一些业务,帮助她提升业绩。1985年出生的张X丹,长相甜美丰满,曾是武汉某大学校花。李某和她交流得知,两人祖籍都是陕西汉中市,同是老乡,聊得投缘。得知张身世可怜,父母在她两三岁离异,给五保户的老爷爷做养女。后来考上大学,是气枪运动员。张X丹直言李某为人不错,交往后想和他结婚。彼时,双方婚姻状态都是离婚。李某说,“到5月15日,她想正式结婚,我答应了。”5月15日,双方在深圳罗湖区民政局领证。李某说,“后面她说给他们公司——深圳市舒尚美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做一笔业务,说自己这个公司想做美容业务,让我们基金公司的朋友集资,我们集资了274万元。”6月18日,她把274万元款项拿着要去建行办一个存款证明。哪知早上出去之后,手机半小时就关机。李某认为,张X丹已经跟他结婚,应该没多大问题。过了四五个小时还是无法通话,他觉得不对,于是到南山派出所报案。经警方一天调查,查到张X丹在6月18日出境去香港,6月19日再去美国洛杉矶。张X丹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分期从地下钱庄贷款出去,境外的奥地利人负责取钱。另外,张X丹2008~2010年在建行,之后再也不在建行。(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武汉高校前校花闪婚骗巨款 多富豪中招)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张某先利用婚姻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后又以工作需要而骗取受害人共274万,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