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男撞伤两男孩又拿刀拒捕之法律分析
8月4日上午10时17分左右,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宝马牌”小型轿车因行驶轨迹异常,驶入对向车道影响车辆通行,执勤民警上前纠正,该驾驶员拒绝民警停车接受检查的指令,并驾车加速违反交通信号 ( 闯红灯) 驶离,将两名男孩撞倒(一名9岁一名12岁)后才停下,该事件致两名被撞男孩轻伤。执勤人员随后追至车前,该驾驶人仍拒绝下车接受检查。随后,该驾驶人打开车门,手中持有两把管制刀具向现场执勤人员挥舞,目前,该驾驶人由护国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实拍宝马男撞倒并碾压两男孩 手持双刀逃窜拒捕)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罪要求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从刑事犯罪方面看,本案:一、该驾驶员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撞伤两名儿童,但男孩为轻伤那个,所以,该驾驶员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二、该驾驶员拒绝民警停车接受检查的指令,撞伤人后,下车手中持有两把管制刀具向现场执勤人员挥舞,客观上,已实施了暴力行为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
从民事赔偿责任方面看:本案中,该驾驶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撞伤两名儿童,对他们的人身构成侵权,依据侵权责任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赔偿方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