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自杀身亡,受害者由谁赔偿?
8月5日晚间21时,位于陕西省南部山区的旬阳县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致5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找到,嫌疑人张忠顶已服毒死亡,该案件宣布告破。(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陕西旬阳致5死特大杀人案告破 嫌疑人已服毒死亡)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一、也就是说,刑事责任只追究犯罪者本人,如果犯罪人已经死亡,再追究犯罪人既是违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又失去了追究惩罚犯罪人的实际意义,更不会株连犯罪人的家属和亲属。
二、但是,刑事责任可免,民事责任还是要追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侵权人已死的情况下,受害者家属想获得赔偿,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有赔偿义务的人起诉到法院,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向赔偿义务人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1、侵权人有遗产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也就是说,虽然侵权人已经死亡,但是民事责任赔偿可以用他的遗产来偿还。
2、侵权人无遗产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如果侵权人无遗产,且侵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要求其直系亲属患承担赔偿责任。如侵权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却系没有监护人的,则被害者家属很难主张向侵权人以外的人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