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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专车司机撞人谁担责

2015-09-11 17:00:13 作者:李华阳 38人浏览 0人评论

滴滴专车司机撞人谁担责

司机罗某驾驶滴滴专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上47岁的苟先生10级伤残。罗某是一名滴滴专车司机,由北京冠华英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滴滴专车服务。苟先生将罗某、滴滴专车运营公司及该辆轿车交强险承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2万余元。(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被滴滴专车司机撞伤 男子索赔22万余元)

李华阳律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滴滴专车司机罗某撞伤骑电动车的苟先生,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在划分双方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若苟先生没有过错的,由罗某一方承担赔偿责任;2、若有证据证明苟先生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罗某一方的赔偿责任;3、若罗某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4、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苟先生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罗某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认定,若罗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则罗某由北京冠华英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滴滴专车服务,罗某在驾驶滴滴专车时,撞伤骑电动车的苟先生,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应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即滴滴专车运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赔偿苟先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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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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