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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2015-09-22 17:21:47 作者:李华阳 31人浏览 0人评论

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你先救谁?”昨日,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公布,试卷二中就出现了这道令广大男生困惑许久的难题,不过在考题中,母亲和女友不是落水了,而是身处大火之中。记者查阅发现,这道题出现在今年司法考试卷二的多项选择题中,“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其中C选项为:“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母亲女友先救谁”难题上司考:救谁都不犯罪)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包括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和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的犯罪,是相对于作为犯罪而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应为、能为而不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法律要求的某种行为的积极义务,能够实施而未实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依照法律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成立不作为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不作为犯罪的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1.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如公民的纳税义务、父母对孩子的监护义务、子女对年迈父母的扶养照顾义务);2.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军人战时服从命令的义务、执勤消防队员有灭火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合同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受委托看管他人的孩子);4.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如将小偷追进河里)

第二、不作为犯罪的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

第三、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作为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第四、作为义务的不履行与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甲救了女友而没有救母亲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呢?首先要看甲是否有作为的义务,法律规定甲对母亲具有扶养救助义务,而对女友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此时,甲能够救出母亲,为了救出女友而未救母亲,则依法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相反,如果甲救了母亲而未救女友则不构成犯罪。

但如果是因为甲的先行行为致使女友处于危难之中,则甲对女友就具有特定的救助义务。如甲与女友、母亲住在一起,发生火灾时,甲对女友和母亲都具有救助义务。法律未规定当父母和其他的人同时遇到危险的情况下一定要救父母,因为生命权都是平等的,在两者只能选其一的情况下,不管选择救谁都会造成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先救谁一般视现场情况而定,比如离谁近先救谁,或者谁更危险先救谁。在此前提下救了一个,另一个确实没办法救回来,不能算能救而不救,因此不构成犯罪;但若是能救而不救,则构成了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罪,即甲完全可以把女友救出后再营救母亲,如果他救完女友还有体力,却故意不去救母亲,导致母亲死亡的,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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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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