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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借条对担保效力有影响吗

2015-11-16 15:59:57 作者:李华阳 18人浏览 0人评论

新借条对担保效力有影响吗

去年4月,余姚市的袁某向顾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当年6月还款3万元,一个月后再归还剩余3万元,袁某的朋友朱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由于袁某未能在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去年9月10日,他重新向顾某出具借条,承诺在当年10月20日之前归还全部借款,但原担保人朱某未在新的借条上签字。由于袁某一直无力偿还这笔借款,担保人朱某又拒绝承担责任,顾某向余姚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袁某归还借款,担保人朱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来源:中国普法网  原标题:借款未还重写借条 原来担保是否有效)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在本案中,借款人袁某前后写了两张借条,其后一份借条可视为出借人对借条约定的新还款期限的认可,即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而原先旧借条中关于借款金额、利率、担保人等实际上并未发生变动,因此,担保人朱某仍应对该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只不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担保人朱某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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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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