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粗粉伪报成米糠有啥后果
大米粗粉与米糠,因外表相似极不易区分,但两种商品的用途却不同,税率也不同。黄埔海关1月10日透露,该关查获一起将14000吨“大米粗粉”伪报成“米糠”走私案,案值约4304万元。记者从黄埔海关下属老港海关缉私分局采访了解到,该局接到群众举报,通过对涉嫌公司资料和货物仔细分析,发现该公司存在将大米粗粉伪报成米糠进行走私嫌疑。据此,老港海关缉私分局迅速行动,先后到广东云浮、从化,以及重庆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和抓捕行动,在重庆海关的协助下,最终犯罪嫌疑人郑某落网。据郑某交代,该公司在2015年4月至7月期间,在越南设立工厂生产大米粗粉,在明知大米粗粉(综合税率23%)与米糠属于《税则》中不同商品,为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混淆概念,利用国家对米糠的免税政策,隐瞒货物成分含量,并使用虚假分析单向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以达到偷逃国家税收的目的。(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大米粗粉竟伪报成米糠过关)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第六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
走私货物、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数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成立本罪要求走私货物、物品数额较大,但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目前法律还未明确规定。
本案中,郑某在明知大米粗粉(综合税率23%)与米糠属于《税则》中不同商品,为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混淆概念,利用国家对米糠的免税政策,隐瞒货物成分含量,并使用虚假分析单向海关申领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以达到偷逃国家税收的目的。若经查明,郑某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则郑某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