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官骗财有啥后果
今年1月份,张女士通过某知名征婚网站,结识了一位自称是陕西某部队总工程师的徐某。在随后的网上交流中,徐某不仅对她嘘寒问暖,还发送来自己身着大校军服的工作照及一些能体现家境优越的生活照。面对“能说会道”且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出众的徐某,张女士决定与其进一步交往。经过一个多月的网络交往后,一天徐某给张女士打来电话说要来兰州见面,并声称带着一张存有200万现金的银行卡打算在兰州买房。对此,张女士深信不疑。3月2日上午,张女士终于与自己心仪的“他”在城关区西关十字附近见了面。寒暄一阵后,两人走进一家牛肉面馆吃饭。谁知,在这个过程中,徐某突然说自己装有银行卡、重要资料及现金、手机的包被偷了,并要求张女士给他的手机打电话。电话随即被一名自称是“偷包贼”的人接通,对方说要赎回包中的重要资料需要往他指定的银行卡中打钱。看着眼前的“男友”焦急万分,却又被偷的身无分文,张女士便先后数次将自己的1.46万元打到了“偷包贼”的银行卡上。然而,此时的徐某却称还有重要事情处理,扔下张女士就匆匆离开了。直到对方消失的无影无踪,张女士这才恍然大悟:“男友”和“偷包贼”是一伙的,从网络征婚、线上交往再到见面丢包……这一切都是他们精心设计的骗局。
(来源: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假军官设骗局离异女征婚失财 警方两小时破案)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徐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诈骗张女士金额1.46万元,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断的原则。在骗取财物不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诈骗罪在犯罪构成上有数额较大的条件限制,法定最高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在构成上无数额较大的限制,其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显而易见,后者重于前者,因此这时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对徐某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