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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订餐吃出多只虫子如何维权

2016-03-25 15:34:27 作者:李华阳 13人浏览 0人评论

美团订餐吃出多只虫子如何维权

据卢女士介绍,昨天中午11点多,她通过美团外卖在小嘿冒菜(大望路店)订餐,花费23元。卢女士在食用时发现冒菜中有异物,“起初以为是芝麻,捡到桌上仔细看发现是蟑螂,而且很多。”因考虑到已经食用,可能造成身体不良反应,她向商家索要2000元赔偿,但遭到拒绝,“分店负责人态度尚可,总负责人说我是诈骗。”随后,卢女士致电美团外卖协商此事。卢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冒菜中有数个“黑点”,桌面近景拍摄为貌似蟑螂的小虫。对此,小嘿冒菜(大望路店)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赶到卢女士处,发现餐食中确实存在异物,数量约有几只,但不确定是蟑螂。他向卢女士道歉,并提出餐费10倍的赔偿,但未能谈妥。针对此事,他已在店中展开自查,“卫生没有问题,可能是原材料中裹挟,员工操作不细心,后期会进一步加强管理。”他愿陪同卢女士到医院就医,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卢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美团外卖客服称,此事性质恶劣,已派业务员和商家联系,两个工作日内对处理结果予以答复。感谢其对美团的监督,并表示歉意。(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女子用美团订餐吃出多只虫子 索赔2000元遭拒)

李华阳律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一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本案中,一般的网购过程涉及包括消费者、电商平台、支付平台、商家、递运公司等在内的多方参与主体及多重民事法律关系。在“食客-美团-餐饮提供者”的关系链中,如果因食品质量问题令食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食客可追究餐饮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同时,如果美团未尽到质量担保义务,明知或应知餐饮提供者的卫生不达标,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食客可追究其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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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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