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盗窃,孩子下手,盗窃团伙又出新花样,几天前,两女子带着一男童在北京石景山区一水果店内,佯装问价挑选水果,并用遮阳伞掩护,男童趁机脱下外套,偷走店主的手包。店主称丢失手包内有四万多元现金以及金项链、iPad等物。
事主王女士昨日向北京晨报记者回忆,上周三下午两点多,两名女子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来买水果,“那两个女的分开选水果,其中一个人让我带着她看油桃,另外一个让我爱人帮她选西瓜。那个小男孩就自顾自在店里面转悠,我们也没多注意他。她俩挑半天,最后什么都没有买。”
让王女士意外的是,这几人走后,她突然发现放在柜台内的手包不见了。报警后,民警调了附近监控,王女士才看见,原来是那个小男孩用衣服裹着把手包偷走了。六月份的北京天气已经很热了,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孩子还穿着一件外套,趁着两个大人询问价格,小男孩趁机脱下外套,偷走店主的手包。王女士说,手包中有她刚刚取出的四万元货款,以及金项链、iPad等物。记者在走访中发现,附近多名商户表示也曾遭遇类似盗窃。(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成人盗窃孩子下手 律师:教唆儿童犯罪犯法 记者 张静雅)
李华阳律师: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儿童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就教唆儿童犯罪的成年人却有明确的规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从重处罚。在本案中,被教唆者为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因此不与两成年女子构成共同犯罪。两名成年女子为实行犯、间接正犯,构成盗窃罪。
如果本案中,两女子中有孩子的母亲,则除了应承担刑事处罚外,法院还可以依法撤销其监护权,以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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