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堂邑镇西黄村的黄大爷老来得女,本是喜事一桩,可当前去采访的记者见到孩子妈妈的时候,却着实震惊了——孩子妈妈全身赤裸,被锁在屋里,精神还不正常!
这?这不是囚禁吗?
黄大爷说,这个女人是他两年前从外面捡回来的!捡个女人,就带回家生孩子,这事儿大爷办得不地道!
当记者再次上门的时候,黄大爷不像第一回那么高兴了,一个劲儿得把记者往门外推!被锁两年,孩子妈妈吃喝拉撒都在这件小黑屋里,里边臭气熏天,根本就没法闻,两位大姨忍着刺鼻的味道,给她穿好衣服!女子穿戴利索后,在外等候的救助站工作人员上前观察她的精神状况,女子一直在自言自语,精神状况很不好。(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山东八旬老汉囚禁赤裸女子两年 强迫其生女 责任编辑: 韩建平)
李华阳律师: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可见,构成强奸罪的主观要素是违背妇女意志。由于精神病妇女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志,因此与精神病妇女发生性行为时,难以查清楚是否违背了妇女意志。鉴于精神病妇女的主观意志与正常妇女不同这一特殊情况,法律在强奸罪上对她们进行了特殊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与精神病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考虑是否违背了该妇女意志,均构成强奸罪。
本案中,孩子妈妈被解救后一直自言自语,精神状态很差。若经过鉴定,孩子妈妈为精神病患者,由于其没有性承诺能力,黄大爷很有可能因涉嫌强奸罪,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黄大爷将孩子妈妈锁在家中长达两年,剥夺其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怎样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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