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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前 一方对协议内容反悔是否有效

2016-10-24 17:01:10 作者:李华阳 42人浏览 0人评论


这几天,大庆市的张某,心情格外糟糕,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和自己恩爱有加的丈夫,外面竟然有人了。张某说,结婚以后,丈夫对她很好,让她感觉很幸福。这么多年过来了,家里的条件越来越好,女儿已经上了高中。

 

可就在前几天,张某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女子的电话。对方称,她已与丈夫有了孩子,希望她能成全他们,让张某离开丈夫。放下电话后,张某一下子就瘫坐在地上。当晚,丈夫回到家后,发现了妻子的异样,一问才知道,自己的事情败露了,他“扑通”一声,跪在了妻子面前。张某坚持要求离婚,丈夫说可以离婚,家里所有财产,房、车、钱,我啥都不要,都给你。当晚,张某与丈夫写下了离婚协议。

 

可是,让张红始料未及的事情,再一次发生。就在二人去离婚的前夜,丈夫突然回家说,他不能把所有财产都给她和女儿,否则,他以后的日子,也不能好过了。如果张红想与他离婚,那就上法院离吧随后,丈夫将先前写好的离婚协议复印件,撕了个粉碎原件还在张某手中。(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丈夫婚内出轨签承诺净身出户 离婚前夜突然反悔 张琳 尤阳)

 

李华阳律师: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和财产已自行协商完毕,没有争议,可以到民政部门处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选择诉讼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由法院判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财产的归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张某的丈夫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可以对离婚以及离婚协议内容反悔。

 

相关法规:《中华人名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http://www.88148.com/ZhuanTi/lihuayang/List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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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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