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 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遭遇家暴 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6-11-01 9:44:21 作者:李华阳 236人浏览 0人评论


2016年2月,琳琳与丈夫阿海结婚。让琳琳想不到的是,婚后丈夫阿海性格变得非常暴躁,多次对她实施家庭暴力,甚至在她怀孕期间仍实施家暴行为,导致其流产。流产术后不到三天,阿海再次对琳琳拳打脚踢,导致琳琳腰背部多处肿伤,因受伤严重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治疗。

 

愈发频繁的家暴行为让琳琳忍无可忍,无奈之下,她于2016年5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为证明遭遇家暴,琳琳向法院提交了门诊病历、视频录像、医院门诊手术记录单、伤情照片、报警回执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等证据。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惨遭家暴致流产 女子忍无可忍怒告新婚丈夫 章程

 

李华阳律师: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的民事裁定,是一项通过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制止暴力侵害的发生,使受害人得到临时性保护的机制。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家庭成员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的范围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http://www.88148.com/ZhuanTi/lihuayang/List_1.html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