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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载司机危险驾驶 被判拘役

2017-10-12 16:56:29 作者:李华阳 3人浏览 0人评论


现年32岁的谢成林是河南省唐河县人,2016年9月购买了一辆普通客车,专门用来接送苍台镇附近几所学校学生。2017年5月27日,谢成林驾驶普通客车,在苍台镇郑庄村沿路接送学生,当车辆行驶至苍台镇郜林村时,因超员被正在执勤的公安民警发现。经查,该车核定载客6人,查获时实际载客47人,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谢成林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该县法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谢成林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核载6人实载47人 河南一校车司机被判拘役3个月 责任编辑:冯文

 

李华阳律师: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谢成林驾驶客车的核载6人实载47人,对于《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超员多少算严重并未详细规定,有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目前实际中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超出核载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为超员标准,因此在此案中,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以谢成林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判处罚款,是合理合法的。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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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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