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打赏女主播16万 父母可以追回么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男孩打赏女主播16万 父母可以追回么

2017-10-12 16:54:10 作者:李华阳 8人浏览 0人评论

一个14岁男孩,开学读初三。暑假时和同学进了一个游戏玩家QQ群,QQ群里有人拉他们去“触手TV”直播平台,说是看高手怎么玩游戏。男孩认识了触手TV主播“大乃敌”,他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独宠大乃敌”,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打赏16.6万元。孩子父亲说,他们是四川南充人,十年前就到广东某服装厂打工。缝一条牛仔裤裤头赚几毛钱,夫妻俩一天能缝上千条。这16万元是夫妻俩十年的所有积蓄。他老婆将钱放在余额宝里,因为利息比银行活期高一点。儿子知道支付密码。谁又能想到,这些钱竟这样没了。(来源:法制晚报  原标题:男孩不到2月打赏女主播16万 父母10年攒下这笔钱  责任编辑:酒丽敏

 

李华阳律师:依据《民法总则》规定第十七条 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

    第十九条 本案中,男孩只有14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他用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父母的血汗钱,打赏给主播16万的行为本质上属于赠与,不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且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男孩并未征得父母同意做出赠与,因此父母作为男孩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女主播追回16万元钱。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二十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http://www.88148.com/ZhuanTi/lihuayang/List_1.html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