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雨后路滑,周某不慎将拖拉机开进排碱渠。他找张某帮忙,不料在拖车时,张某驾驶的拖拉机连人带车翻入排碱渠。周某急忙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张某多根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受伤,住院花费55000多元。(来源:法制网 原标题:帮忙拖车翻车入渠无偿帮工受伤当赔 编辑:金燕)
李华阳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第二款规定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张某应周某的请求为周某无偿提供劳务,在拖车时,张某驾驶的拖拉机连人带车翻入排碱渠。导致自己多根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受伤。由于在拖车的过程中,周某没有相应的过错,所以周某不承担责任。应当由张某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