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30来岁的年轻母亲,带着年仅四岁的儿子一起逛商店,谁能想到,母子俩竟是小偷。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林某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30多岁的林某,从老家湖南来到江苏,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带着幼子四处闯荡,几经周折,来到了东台。因没有工作,加上身上的钱所剩无几,林某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2013年8月20日下午,林某带着四岁幼子来到东台市区某商店内,假装认真挑选商品,在吸引服务员的注意后,林某唆使其幼子趁机盗窃手机。很快,母子俩就成功窃得苹果手机一部。尝到甜头的林某,紧接着又在东台市区某化妆品店内,采用同样的方法窃得另一部苹果手机。令林某没有想到的是,在实施第一起盗窃行为时,头顶上的监控摄像头已记录下了母子俩的一举一动。警方很快找到了林某,经鉴定,两部手机共价值5248元。
(节选自中国法院网“无良母亲唆使四岁幼子盗窃获刑并处罚金”)
李华阳律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本案中,林某唆使年仅四岁的幼子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其教唆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且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从重处罚。
http://jdms.dahe.cn/thread-htm-fid-12.html
一个30来岁的年轻母亲,带着年仅四岁的儿子一起逛商店,谁能想到,母子俩竟是小偷。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林某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30多岁的林某,从老家湖南来到江苏,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带着幼子四处闯荡,几经周折,来到了东台。因没有工作,加上身上的钱所剩无几,林某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2013年8月20日下午,林某带着四岁幼子来到东台市区某商店内,假装认真挑选商品,在吸引服务员的注意后,林某唆使其幼子趁机盗窃手机。很快,母子俩就成功窃得苹果手机一部。尝到甜头的林某,紧接着又在东台市区某化妆品店内,采用同样的方法窃得另一部苹果手机。令林某没有想到的是,在实施第一起盗窃行为时,头顶上的监控摄像头已记录下了母子俩的一举一动。警方很快找到了林某,经鉴定,两部手机共价值5248元。
(节选自中国法院网“无良母亲唆使四岁幼子盗窃获刑并处罚金”)
李华阳律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本案中,林某唆使年仅四岁的幼子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其教唆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且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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