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沉迷网游与姑姑口角后将其勒死
因沉迷于网络游戏,韶关市17岁的吕某吉与姑姑发生口角后,最后竟残忍地将姑姑杀害后将尸体掩藏在隔壁房间,并邀请朋友前来家中继续玩游戏。当警方在网吧抓捕吕某吉时,他居然声称“打我都行,千万不要动我的电脑”。
3月7日中午11时50分,韶关浈江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称:南郊某工厂宿舍发生了命案。接报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最终锁定死者侄子吕某吉有重大嫌疑。仅12个小时后,警方抓捕了嫌疑人吕某吉(男,17岁,韶关市马坝人)。
今年3月4日,吕某吉的姑姑吕某全好心打电话告诉他,自己有一个朋友是一家电子厂的老板娘,让吕某吉当天来韶关面试。面试后,吕某吉暂住在姑姑位于南郊的家中。当天下午吕某吉在姑姑家中玩电脑,一直玩到次日凌晨3时。吕某全起床上厕所,看到侄子还在玩电脑就让他早点睡,吕某吉这才悻悻地关掉电脑。
3月5日上午9时许,吕某吉起床后又在房间玩电脑一直到下午2时。这时吕某全看到侄子又在玩游戏,非常气愤,便进到房间骂他“死性不改”。
玩游戏玩得正在兴头上的吕某吉于是和姑姑顶起了嘴,但吕某全还是喋喋不休。吕某吉一怒之下便转过身用手掐住姑姑的脖子,把她推倒在地,用身体压住她,并抓住姑姑的头发往地板上撞,将姑姑撞得头破血流。
据警方初步调查,冲突中吕某吉的小手指被姑姑咬破,他竟然凶狠地拿起一根电热水袋的充电线勒住了姑姑的脖子。一分钟左右,吕某吉发现姑姑不动了才撒手。随后,他从姑姑身上搜来一台智能手机、钥匙和75元现金。
经审讯,吕某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坦承,从姑姑身上搜得的75元钱和卖二手电器的100元在网吧消费一空。
目前,吕某吉已被警方拘捕,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节选自人民网“17岁男孩沉迷网游 与姑姑发生口角后将其勒死”)
李华阳律师: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嫌疑人吕某吉因为不满姑姑对自己玩游戏的喋喋不休,一怒之下,对姑姑实施暴力行为,在其实施暴力行为过程中,吕某吉用电热水袋的充电线勒住姑姑脖子,导致姑姑死亡。吕某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因其不满18周岁,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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