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否要求男方归还婚前借款
问:我与李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曾以做生意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向我借款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2013年7月,我与李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我要求李某归还婚前借款,李某却认为两人之间的债务早就因为结婚而不存在了,拒绝偿还。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婚前借款?
(节选自中国法院网)
李华阳律师:《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仍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换言之,夫妻之间可以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李某与你结婚不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你与李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你的债权仍受法律保护,当然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婚前借款。
问:我与李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曾以做生意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向我借款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2013年7月,我与李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我要求李某归还婚前借款,李某却认为两人之间的债务早就因为结婚而不存在了,拒绝偿还。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婚前借款?
(节选自中国法院网)
李华阳律师:《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仍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换言之,夫妻之间可以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李某与你结婚不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你与李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你的债权仍受法律保护,当然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婚前借款。
问:我与李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曾以做生意急需周转资金为由向我借款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2013年7月,我与李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我要求李某归还婚前借款,李某却认为两人之间的债务早就因为结婚而不存在了,拒绝偿还。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婚前借款? (节选自中国法院网) 李华阳律师:《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仍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换言之,夫妻之间可以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李某与你结婚不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你与李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你的债权仍受法律保护,当然有权要求李某归还婚前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