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老板丢盒饭 报假案称丢了2万元
饭店老板在送餐员丢失12盒盒饭后谎报警情,称有2万元同时被盗,在警方查明案情后,老板和几名串通者都进了拘留所。
据办案民警介绍,赵会(化名)是东直门附近一家小饭店的老板。4月9日中午,送餐员吴韬(化名)称放在车筐里的12盒干煸豆角被人偷走了。赵会气愤之余认为盒饭太不值钱了,于是报警谎称丢了2万元。东直门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另一名送餐男子陈明偷拿了丢失的盒饭,但陈明只承认偷走了盒饭,并没有偷钱。4月10日上午,民警最终核实了赵会谎报案情的事实,赵会随后被抓获。
(节选自人民网)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陈明盗窃12盒盒饭的行为,违反了上述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饭店老板赵会在盒饭丢失后谎报警情,称有2万元同时被盗,其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也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