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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店老板丢盒饭 报假案称丢了2万元

2014-04-21 11:17:01 作者:李华阳 20人浏览 0人评论

快餐店老板丢盒饭  报假案称丢了2万元

    饭店老板在送餐员丢失12盒盒饭后谎报警情,称有2万元同时被盗,在警方查明案情后,老板和几名串通者都进了拘留所。

  据办案民警介绍,赵会(化名)是东直门附近一家小饭店的老板。49日中午,送餐员吴韬(化名)称放在车筐里的12盒干煸豆角被人偷走了。赵会气愤之余认为盒饭太不值钱了,于是报警谎称丢了2万元。东直门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另一名送餐男子陈明偷拿了丢失的盒饭,但陈明只承认偷走了盒饭,并没有偷钱。410日上午,民警最终核实了赵会谎报案情的事实,赵会随后被抓获。

  (节选自人民网)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陈明盗窃12盒盒饭的行为,违反了上述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饭店老板赵会在盒饭丢失后谎报警情,称有2万元同时被盗,其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也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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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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