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广告牌砸了谁担责
昨天上午8点左右,郑州市棉纺路与嵩山路交叉口附近,一辆黑色奥迪车停在路边,后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宽约1250px、长约2000px的洞。
一个长约1.8米、宽约1米的广告牌,一端在奥迪车上,另一端与路灯杆连着。
车主陈先生说,5月6日晚上9点多,他开车到附近一家咖啡厅谈生意,把车停在了棉纺路边。晚上11点左右,他发现车被从路边灯杆上掉下的广告牌砸中。
当天晚上,民警赶到现场,认定这是民事纠纷,让陈先生联系责任方。
昨天上午10点左右,广告牌的安装方派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承认对广告牌砸到陈先生的车负有责任,并与他一同前往4S店修车。
(节选自河南商报)
李华阳律师:《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广告牌属于悬挂物,其发生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安装方负有责任,应赔偿车主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