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胎7月准妈妈遭丈夫砍死法律分析
5月2日凌晨3点多,省城北二环与经二路交口某小区单元楼16楼屋内,一名孕妇被其丈夫砍伤,后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令人惋惜的是,孕妇伤势严重不幸身亡,腹内胎儿也未能保住。目前,孕妇的丈夫已被警方控制,案件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了解到,孕妇姓陈,36岁,与丈夫王某一起租住在小区屋内。
当日凌晨,王某报警称,自己砍伤了妻子,随后赶来的120急救车将王某送至省二院抢救,但最终因失血过多,连同腹内7个月大的婴儿双双不幸身亡。
目前,40岁的丈夫王某已被警方控制,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来自中国新闻网 “怀胎7月准妈妈遭丈夫砍死 腹中孩子亦未保住” )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本案中,丈夫王某将怀胎七月的妻子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