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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对继父有无赡养义务

2014-05-14 7:14:02 作者:李华阳 327人浏览 0人评论

子女对继父有无赡养义务

  市民温先生与黄女士经人介绍而再婚组成家庭,双方的儿女都已成家立业并对老人的婚事表示支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黄女士的子女只会给黄女士一些生活费用,并不会给温先生任何生活费。对此,温先生非常气愤,他觉得自己也是黄女士的子女名义上的父亲,但黄女士的子女对自己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就此,温先生想咨询律师他能向黄女士的子女要生活费吗?(记者 刘纯)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由于黄女士的子女在黄女士与温先生结婚之前都已经成年,他们与温先生之间没有抚养关系,也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因此黄女士的子女对温先生没有支付生活费的义务。

   http://jdms.dahe.cn/thread-htm-fid-12.html

  市民温先生与黄女士经人介绍而再婚组成家庭,双方的儿女都已成家立业并对老人的婚事表示支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黄女士的子女只会给黄女士一些生活费用,并不会给温先生任何生活费。对此,温先生非常气愤,他觉得自己也是黄女士的子女名义上的父亲,但黄女士的子女对自己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就此,温先生想咨询律师他能向黄女士的子女要生活费吗?(记者 刘纯)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由于黄女士的子女在黄女士与温先生结婚之前都已经成年,他们与温先生之间没有抚养关系,也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因此黄女士的子女对温先生没有支付生活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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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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