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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凿穿卫生间偷拍女邻居沐浴多大错

2014-05-14 18:15:01 作者:李华阳 21人浏览 0人评论

男子凿穿卫生间偷拍女邻居沐浴多大错

    徐某在卫生间凿壁偷拍女邻居洗澡,被发现后手机掉落,最终被仓山对湖派出所民警抓获。

  5月11日下午5时30分许,21岁女子小吴拿着一部手机急匆匆赶到派出所,报警称有人偷拍她洗澡。这部手机内,还保存着小吴洗澡时的清晰相片。随后,民警带着小吴和手机赶到现场,根据手机内的信息,抓获了手机主人徐某。

  原来,徐某和小吴共同租住在二环路边一幢四层民房的二楼,每层楼都有四个房间出租,大家共用两个连着的卫生间。约一个月前,徐某发现站在马桶上,透过缝隙可以微微看到另一个卫生间内洗澡的情况。从那以后,徐某每次洗澡都会偷看隔壁卫生间内的“动态”。

  开始时徐某看到有人影就很兴奋,后来他又要追求“图像”的清晰度。于是,他趁着无人时,偷偷将那条小缝隙抠大。几个星期后,通过那条缝隙,他已经能清楚地看到另一边卫生间内的“一举一动”。

  前天傍晚,恰逢小吴在卫生间内洗澡,徐某上厕所时,偷窥欲又起。这次,徐某开始用手机拍摄,因为拍摄时忘记将手机的闪光灯关闭,拍摄过程中,手机的快门声和闪光灯的亮光让小吴警惕起来。透过缝隙,小吴看到一个摄像头正对着自己拍摄,当场惊声尖叫起来。

  徐某知道事情败露,立即拿起手机逃跑。慌乱中,口袋内的手机掉在楼道内,被追出来的小吴捡到。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本案中,徐某在卫生间凿壁偷拍小吴洗澡,徐某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徐某偷拍他人隐私,涉嫌违法,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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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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