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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中哪些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

2014-05-25 15:26:31 作者:李华阳 8人浏览 0人评论

执行案件中哪些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

    大河网友“蕉下客”咨询:执行案件中,哪些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十三条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公告送达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间;

   2、暂缓执行的期间;

   3、中止执行的期间;

   4、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期间;

   5、与其他法院发生执行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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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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