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后疑妻有外遇刀砍致其重伤后果分析
高州一名“瘾君子”凌晨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怀疑妻子有外遇,一怒之下拿起菜刀将妻子砍致重伤!昨日,高州法院通报称,对该案近日已在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3年12月26日凌晨,被告人张某新在租住的出租屋吸食毒品冰毒。吸食完后,约10时30分左右,张某新心生幻觉,觉得妻子梁某群近段时间行为有些异常,怀疑她有第三者,于是在客厅内与梁某群发生争吵。张某新一怒之下在客厅拿起菜刀,将梁某群拉入睡房内反锁,砍伤梁某群头部、手臂、臀部等部位。民警迅速将张某新抓获。经鉴定,被害人梁某群属重伤。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新于2011年8月9日曾因吸毒被查获。
(节选自人民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本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本案中,张某因怀疑妻子外遇而将其砍成重伤,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