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离异对继子女有无抚养义务
张女士:我跟老公均是再婚,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随我们共同生活,现在已经15岁了。最近我们因感情危机想要分手,请问律师,如果我们要离婚的话,我需要向他的孩子也即我的继子支付抚养费吗?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婚姻法》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依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你与现任老公再婚时,他跟前妻所生的儿子与你形成了拟制血亲的母子关系。你与现在老公离婚时,这种关系解除,你有权不抚养他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