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割耳 父母谅解是否可以从轻
今年1月28日湖北襄阳老河口市6岁男童凡凡(化名)惨遭自家婶婶(张某)割耳砍下巴,事件经媒体报道之后,一度引发社会强烈关注。25日,凡凡经医院复查,因目前内软骨的量不够,左耳手术要延期。另悉,老河口市检察院已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凡凡父母为其写下了谅解书。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看守所里多次给凡凡父母写信致歉。杨红艳表示,她和丈夫已写了谅解书,是因为家里的老人和凡凡的叔叔(张某的丈夫)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再则,张某的孩子只比凡凡大五天,“我们不希望这事也在她孩子心里留下阴影。”
(节选自新华网)
李华阳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定 (试行)》三:10、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看守所里多次给凡凡父母写信致歉。受害人母亲杨红艳表示,她和丈夫已写了谅解书,张某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在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后,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