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郎婚前出柜承认同性恋 彩礼能否返还
去年下半年,浙江宁波慈溪一对男女青年阿峰和小燕在朋友的搭桥牵线下,相了亲。阿峰长相英俊帅气,待人彬彬有礼,小燕一见倾心。两人的交往异常顺利,不到两个月就订婚了,小燕家收下彩礼9万元。
并不是每一个爱情故事,都能有美好的结局。今年的3月,阿峰和小燕结婚在即,结婚前,阿峰突然来到小燕家提出解除婚约并退还彩礼9万,理由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阿峰说自己是个同性恋,当初是迫于社会压力和家人的催促,才选择与小燕订婚。订婚后,阿峰曾努力尝试纠正性取向,最终还是失败了。经过反复考虑,阿峰表示自己不能给小燕真正的幸福,所以选择解除婚约。
阿峰的一席话让小燕心中构建的两人美好生活的蓝图一下子崩塌了,当初的不快和不安一下子转化为了怨恨。小燕表示解除婚约可以,但9万元的彩礼不能退还。
阿峰心中有愧,但当初的彩礼钱很大一部分是向亲戚借的,而小燕又坚决不退彩礼钱,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节选自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请求返回彩礼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回彩礼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