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玩“大冒险”在女宿舍裸奔违法乎
今年5月14下午,北京骄阳似火,酷暑难耐的杨光躺在单位宿舍的床上,赶上调班休息的他,百无聊赖之际在微信群里吆喝了一声,“晚上想去吃大排档的请举手”。
就这样,七八个80后、90后聚在一起,从下午5点多一直喝到晚上12点。酒席上,杨光和伙伴们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最后一次,杨光输了,惩罚措施是裸奔。起初杨光拒绝裸奔,但在返回单位的路途中,杨光遭到伙伴们的各种挤兑。在酒精的刺激下,头脑发晕的他,回到宿舍后当即脱光衣服,裸奔到了单位的女员工宿舍。顿时,女宿舍里,尖叫声四起,警察迅速赶到现场,带走了杨光。
在老家辛辛苦苦照顾公公婆婆的妻子刘明月得知此事后,不得不放下还不到1岁的孩子,立马赶到了北京。委屈、不解、羞耻……当时都化作愤怒,在丈夫杨光走出拘留所的第二天,刘明月就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
据记者了解,杨光,安徽人,事发前在北京某酒店做保安。
(节选自人民网)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杨某在酒精的刺激下,到单位女宿舍裸奔,其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