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照未经许可能被用作产品宣传吗
27岁的贾先生怎么也没想到,12年前自己在家乡辽宁海城一影楼拍摄的艺术照,竟然在多年后被北京的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擅自用作男士护肤品宣传。贾先生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盛世九鑫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九鑫生物科技公司)诉至法院。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判令盛世九鑫生物科技公司赔偿贾先生8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8日,公证书记载,盛世九鑫生物科技公司在其网站首页“产品展示”的“九世男士全系列”的“九世—男士系列”宣传图片、“九世杂志”页面和“公司概况页面”等页面中使用了九世男士护理产品的宣传单或宣传图片,同时在淘宝网搜索“九世胶原蛋白男士”可查询到使用贾先生照片的产品宣传单。
经查,涉案产品出品商为九鑫国际(中国)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经销商为中企九世化妆品公司。庭审中,盛世九鑫生物科技公司官方网站已没有涉案产品宣传单和宣传照片。
(节选自中国法院网)
李华阳律师: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本案中,被告盛世九鑫生物科技公司未经原告贾先生允许擅自在其公司的宣传网站中使用了有原告照片的宣传单和宣传图片,被告的使用行为具有营利目的,故认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