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在线播放《归来》 爱奇艺网被诉侵权
由张艺谋导演,陈道明、巩俐主演的电影《归来》于2014年5月16日正式上映后不久,爱奇艺网上随即就出现了影片的在线播放服务。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为爱奇艺网未经许可提供播放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将爱奇艺网的经营主体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称,影片《归来》的著作权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将该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给该公司。爱奇艺网未经许可,在影片《归来》的公映期内,向公众提供《归来》的在线播放服务。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次向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发送警告函,但是爱奇艺网站上依旧提供影片《归来》的在线播放服务。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对影片《归来》在爱奇艺网上的播放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为爱奇艺网在公映期向公众提供影片《归来》的在线播放服务,且在多次向其发送警告函后,网站上的播放行为仍在持续,爱奇艺网的主观恶意大,给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节选自中国法院网)
李华阳律师: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原告方所述案情属实,影片《归来》的著作权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将该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授权给原告。被告爱奇艺网未经许可,在影片《归来》的公映期内,向公众提供《归来》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次向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发送警告函,但是被告爱奇艺网站上依旧提供影片《归来》的在线播放服务,被告行为便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