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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未果再嫁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2014-07-01 16:55:12 作者:李华阳 30人浏览 0人评论

离婚未果再嫁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记者25日从湖北武穴市公安局获悉,当地一女子董某因头胎生了女儿,经常遭到婆家人的打骂,在离婚未果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并生下一女。今年2月,武穴市公安局大金派出所接到当地村民周某报案,请求查处其妻子董某重婚的情况。

  经调查发现,董某于2007年与周某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200912月,董某离家出走,后长期与该市龙坪镇的王某生活在一起,并生育一女。立案后,董某拒不到案,民警依法对其办理了刑事拘留手续并上网追逃。本月23日,民警在江苏省南通市将董某抓获。

  据了解,2008年,董某生下女儿后,重男轻女的婆婆经常无故责骂董某,周某也站在他妈妈一边。2010年,因琐事周某与他妈妈将董某打了一顿,事后董某就经常在娘家生活,周某常年在外打工。2010年底,她向当地法庭起诉,后法庭判决不准离婚,但告诉董某六个月后再来法庭起诉,就会判决离婚。但因董某父母希望董某与周某能和好,她没有再提出起诉。2011年,董某在广州打工时认识了王某,并在下半年与王某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后生育一女。

    目前,董某对自己重婚的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题:离婚未果再嫁人生子 糊涂女涉嫌重婚被拘)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本案中,董某在离婚未果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并生下一女。其行为涉嫌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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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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