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夫有外遇趁其熟睡棒击致死咋判刑
2013年6月1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符日娟因其丈夫裴某深夜归来及怀疑对方有外遇等原因,与之发生争吵。早上7时许,符日娟想到裴某在外有女人,不理会家中的生意及怀疑自己患有肝癌,便萌生杀害裴某后自杀的念头。随后,符日娟把在隔壁房间睡觉的儿子叫醒,并把家中的银行卡及部分现金交给儿子带回老家交给外婆保管。在儿子离开后,符日娟便从家中的工棚拿了一根木棒进入房间,趁裴某睡熟之际,持木棒朝裴某头部使劲敲打数次,又将裴某所穿的短裤及内裤半脱掉,持木棒朝裴某阴部连击数次。符日娟见到裴某停止抽搐,以为其已经死亡,便先后通过上吊、割腕、电击等方式企图自杀,但均未果,遂将房内加工楼梯扶手用的油漆稀释剂倒在裴某所躺的床上点燃,通过放火的方式寻求自杀,但因受不了大火浓烟熏而爬出房间并将房门关闭,随即昏迷倒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裴某是属于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后烧死。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怀疑丈夫有外遇 妇人趁其熟睡棒击火烧致死)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符日娟不能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感情纠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