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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乱扔建筑垃圾砸死路人谁担责

2014-07-04 14:08:01 作者:李华阳 39人浏览 0人评论

装修工乱扔建筑垃圾砸死路人谁担责

72日,从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获悉,仨装修工因图省事将建筑垃圾从窗户扔下,酿成伤人惨剧,涉案嫌疑人王某落入法网。

据警方介绍,420日,在保定干装修的王某在接到一饭店施工改造工程后,便招募了装修工张某、周某。三人约定,装修期间,张某、周某楼上拆砖后扔到楼下马路。王某负责收拾建筑垃圾,维护周边安全。施工中,王某一时疏忽忘记维持施工安全,造成受害人窦某在附近经过时被楼上扔下的砖头砸中头部,导致其重伤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某、周某二人因害怕承担责任潜逃。该所经摸排、蹲守布控于626日,在该市一村将张某、周某二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交代了从楼上窗户扔下建筑垃圾,并砸到路人头部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逮捕,张某被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周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三名装修工乱扔建筑垃圾 砸死过路人酿惨剧)

 

 

 

 李华阳律师: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本案中,张某、周某、王某在装修期间,张某、周某楼上拆砖后扔到楼下马路,而王某则收拾建筑垃圾,维护周边安全,王某一时疏忽忘记维持施工安全,造成受害人窦某在附近经过时被楼上扔下的砖头砸中头部,导致其重伤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名犯罪嫌疑人没有杀人和伤害的故意,他们预见到向楼下扔砖头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他们也采取了一定的防范手段,让王某收拾建筑垃圾,维护周边安全,轻信这样能够避免危险发生。故而他们的行为应当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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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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