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遭弃后死亡家人犯罪否
一对在温州的贵州籍夫妇,生下了一对龙凤胎。但由于孩子早产,多种疾病并发,生命岌岌可危。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这对父母选择了一种最残忍的方式:找亲戚将孩子“处理”掉。
6月25日深夜,当巡逻民警在街上将两名被藏在编织袋中的婴儿截获时,龙凤胎中的男婴已经不幸死亡。女婴也是呼吸微弱,全身冰凉。
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除了孩子母亲尚在哺乳期在家休息,包括孩子父亲在内的6名亲人,被温州警方刑事拘留。
昨天,记者从医院了解到,目前,幸免于难的那名女婴病情趋于稳定,已经拿掉了呼吸机。
经警方调查,涉及这起案件的,还有包括婴儿外婆、阿姨在内的其他人员,一共七人。目前,除婴儿母亲因尚处哺乳期在家休息外,其他六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故意杀人。
据初步调查,一家人经过商量后,决定将孩子装在编织袋内,扔到郊区一座没人的荒山上。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早产儿遭弃后死亡 温州一家七口涉嫌故意杀人罪)
李华阳律师: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为早产,两个孩子情况很不好,并发多种疾病,该对父母迫于经济状况,以及对孩子未来的不乐观,决定放弃治疗。在包括婴儿父母、外婆、阿姨在内的其他七人的商量下,决定将孩子装在编织袋内,扔到郊区一座没人的荒山上。他们明知这样做必然或可能会导致两名婴儿死亡,但仍放任结果发生,且造成了其中一名孩子的死亡。该孩子的7名亲人共同谋划并实施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均涉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