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最牛村规”合法吗
最近,在柳江县成团镇甘塘村屯冲屯、龙屯屯,村民立起了一块“村规民约”碑,碑上“陌生人不准进村,进村一经发现则扣留”的村规在网络上曝光后,被网友封为“最牛村规”。
7月10日,微博网友“思恋滴人”发微博称,当日,他到甘塘村屯冲屯、龙屯屯走访,在村口看到了村民制定的村规,其中“陌生人进村要被扣留”的规定吓了他一跳。他在微博吐槽:“还好跑得快,不然就挨扣留了!实在不理解村规中的扣留是什么意思?”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该网友还上传了图片。图中的“村规民约”碑上写着:为了维护我们两村的社会治安,稳定民心,使村民能安心生产、生活,经召开两屯村民会议,制定以下几点村规民约:一、凡是陌生人,不管任何时间入村,经查问没有亲戚朋友的可扣留;二、凡是偷牛、狗、财物等的人,抓获的或破案的要重罚,由村民讨论决定……
这条微博经过柳州不少“大V”转发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如此村规太霸道,并将其称为“最牛村规”。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广西“最牛村规”吓退外来客:进村将被扣留)
李华阳律师:《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立法法》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犯罪和刑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要由法律来设定。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陌生人不准进村,进村一经发现则扣留”、“凡是偷牛、狗、财物等的人,抓获的或破案的要重罚,由村民讨论决定”的村规,违反了上述《立法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