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可以当企业老板么
2013年的一天,记者接到河南濮阳县群众反映,称林氏化学公司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的情况下,违法生产长达两年之久,而且,该公司二期项目林氏医疗连基本环评手续也没办理,就开工建设违法生产,他们多次向环保部门实名举报,却无人问津,而企业老板有着副县长的身份。7月3日,中新网以《河南濮阳一企业老板为副县长企业被指违法生产》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7月5日,濮阳县委宣传部给记者发来一份《关于对林氏化学公司违规生产问题的处理意见》称,“7月3日,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刊发《河南濮阳一企业老板为副县长企业被指违法生产》文章后,濮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听取了情况汇报,并连夜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一、由县环保局依法对林氏化学公司关停整顿,及时消除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待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试产。二、由分管工业的副县长牵头,抽调县环保局、发改委、工信局、产业集聚区的相关负责人,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三、由县委宣传部门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来源:中国新闻网)
李华阳律师:《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也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案例中濮阳县的副县长开办了一家化学公司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了上述规定,因此企业老板又担任副县长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