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能否认定为工伤
张明高中毕业后没考大学,由亲属介绍做了一名建筑工人。上工不到一周,因中暑晕倒被送进医院抢救。事后,企业不同意给他报销医药费。老板说,“没磕着没碰着”,中暑不能算工伤,医药费应当自理。张明很窝火:“我在工地中暑,老板为啥不给报医疗费?”因此,他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中国普法网 原标题:遭遇“暑害”,工人该如何维权?)
李华阳律师: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7.冻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导致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把“职业病”列为工伤,因此,张明的中暑属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