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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从事禁忌工作怀孕后可要求调岗吗?

2014-08-11 11:12:14 作者:李华阳 62人浏览 0人评论

女工从事禁忌工作怀孕后可要求调岗吗?

陶西莹:我是一家生物技术公司的职工,入职已经三年多。近日到医院检查时医生告诉我怀孕了,我们全家都非常高兴。但我上班时,要经常接触一些化学品,听说女工在孕期有禁忌从事的工作,请问都有哪些?我可以让单位给调换一下岗位吗?

(来源:中国普法网  原标题:女工从事禁忌工作怀孕后可要求调岗)

 

李华阳律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之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如果您从事的劳动范围有以上在孕期禁忌的工作内容,您可在医院开具相关证明后,与单位沟通协商调换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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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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