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媳妇为面子编织弥天大谎啥后果
(记者 胡丰盛 实习生 王特桑 通讯员 马姣)现年来,各式诈骗案件屡见报端,诈骗无非是为了钱,而浙江金华的一起诈骗案件却因“谎扯大了无法收场”而起,“豪门媳妇”高某为了在家底丰厚的公婆面前“显得有面子”,谎称自己是某部队首长的“干女儿”,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附近办乳业厂的叶某听说之后,便想通过高某做“中国驰名商标证”。花了140余万元,却只换来了一个假证,目前,前来投案自首的高某已经被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刑事拘留。
据悉,犯罪嫌疑人高某,现年32岁,浙江金华人。
高某2010年嫁给了现在的老公,高某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按理说,“嫁入豪门”的她应该安心相夫教子,但是由于高某自己娘家家境一般,为了在公婆面前显得有面子,便谎称自己在去北京的一次旅游中认识了某部队首长,并且成了首长的“干女儿”。
一开始,高某只是为了给自己撑撑面子,并无它意,没想到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高某的这层“关系”被本案的另一涉及人员傅某得知了,傅某告诉了受害人叶某,叶某正好想通过关系做一个“中国驰名商标”,便在2011年7月份找到了高某想让她“帮帮忙,走个关系”。
“没问题啊,我可以帮你去北京办,费用大概在100万左右。”高某一口答应,而叶某也表示,只要证能办成,钱不是问题。
叶某给高某的第一笔钱款为50万,而后又陆陆续续给高某共计140余万元。为了不让叶某察觉自己是在骗他,高某先后几次远赴北京“办事”,只为有一个航空记录和地图定位信息。
拿到巨额钱财的高某在几年时间里先后去了三亚、丽江、大连等地游玩,出行必头等舱,住宿必五星级酒店,钱财就在这样无度的奢华生活中慢慢挥霍殆尽。
2013年5月份,叶某终于等来了他等待已久的“中国驰名商标证”,证一拿到手,他便兴冲冲的上网去查,结果却让叶某眼前一黑,自己花费百万求来的证件竟然是假的!高某见事情无法再隐瞒下去只能找叶某坦白:“我确实不认识什么首长,这些都是我编的。”8月4日,无力偿还的高某走进了金华市金东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豪门媳妇为面子编织弥天大谎 诈骗140余万后自首)
李华阳律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高某为面子编织弥天大谎,诈骗140余万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