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时发生车祸谁担责?
小魏在某驾校学车,近期开始600公里外路训练。某日下午,小魏在教练的陪同下,驾驶学员车行驶在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毛望路上,却不慎与骑电动车的王阿姨相撞。毛阿姨被送入医院,住院65天。
“我开的是驾校的车,教练也在身边,事故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小魏发出这样的疑问。
(来自中国普法网 原题“学车时发生车祸责任由驾校承担 ” )
李华阳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作为学员,小魏在学习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应由同车的教练员承担,而教练员是驾校的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教练员属履行职务行为,因此,此次事故的责任应由车辆所有人——驾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