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玛尼1.4~8折、巴宝莉1.6~9.3折……“全网最低”、“官方授权正品”的字样,让那些平时对大牌望而却步的消费者怦然心动。岂料这些特价名牌,竟是假货!
日前,聚美优品、亚马逊、京东、1号店、走秀网等多个电商平台,被曝所销售的奢侈品,存在不同程度假货问题。一时间,多家知名电商身陷“售假门”。
据媒体近日报道,此次被曝光的售假源头,是一家名为鹏恒业的聚美优品供货商。该公司从浙江、深圳等几个商家处购买阿玛尼和巴宝莉两个牌子的高仿表,加上额外购买的包装盒,每套进价在200元~400元之间,而这些配对后的名表,最终流入到中国的知名电商平台上,以促销的方式销售。如聚美优品在6月15日那一轮的名品特卖中,标“原价”5000元、当时2~3折出售的名表,占了上述两个品牌商品的半数以上。隐藏在阿玛尼与巴宝莉两个品牌背后的,正是鹏恒业,据鹏恒业内部文件显示,其在亚马逊是“恒业奢品”,而1号店平台上的网店,则干脆为鹏恒业。京东海外购专栏里,鹏恒业所办的“百纳时尚”也是其中之一。
鹏恒业被曝光后,部分知名电商相继发表声明,对相关店铺予以关停,并着手产品的退货退款事宜。
聚美优品客服人员表示,“对于客户购买的相关商品,客户提供订单编号,确认之前购买了这个商品,我们就可无条件办理退货退款。”
京东发布声明称,已经对“鹏恒业”开设的“百纳时尚”店铺立即进行了关店处理,并已经开始对运营该店铺的公司进行调查。针对在该店铺购买了商品的消费者,可以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同时,如果查实该商家有伪造和售假行为,京东将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等,除了对其实施关店处理和清退以外,还将对其进行重罚。
也有个别涉事电商发声明撇清关系,比如走秀网、1号店明确表示,从未与“鹏恒业”合作过。
(本文节选自“人民网”)
李华阳律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本案中,涉事网络交易平台发现有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举措,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另,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法应对消费者做出惩罚性赔偿,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