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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患病儿子拖累将其抛入枯井内死亡犯罪吗

2014-08-18 11:00:59 作者:李华阳 9人浏览 0人评论

不堪患病儿子拖累将其抛入枯井内死亡犯罪吗

  宝鸡男子孙某某不堪忍受长期患病的儿子给家里造成的巨大经济压力,产生了遗弃儿子的想法。78日晚9时许,孙某某趁夜黑无人将儿子带至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街道以东的麦田,抛入附近一口枯井中,后致儿子死亡。

  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了解到,8420时许,宝鸡金台区蟠龙镇村民常某向辖区蟠龙派出所报案,称其年仅两岁的儿子走失,请求公安机关查找。蟠龙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民警经过初步走访得知,常某的儿子患有脑积水,治疗花费巨大,给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常某经常外出务工,丈夫孙某某和婆子两人在家抚养孩子。面对民警调查,常某的丈夫孙某某言谈之间显得十分紧张,而且不能准确说出其子走失的确切时间。经过综合分析,民警认为被报走失的幼童因为患病,被拐的可能性不大,极有可能遭到遗弃,且不排除遇害的可能。

  鉴于案情重大,宝鸡公安金台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民警首先围绕孙某及其亲属展开细致的走访工作,进一步了解孙某某在其子走失以后的活动情况。根据周围一名群众反映,大约最后一次见到孙某儿子应该是78日前后。同时有多位群众证实,孙某在其子失踪后既不四处打听下落,又不向公安机关报案,表现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

  专案组民警认为孙某某是唯一知情人,随即对其依法传唤。审讯中,孙某编造的谎言被一一击破,无法自圆其说。侦查员从政策、法律、人性道德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供述,其于78日将儿子抛入行政中心以北引渭渠内致其溺亡。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在引渭渠沿线查找受害幼童尸体。

  专案组民警在引渭渠长达一百公里的范围内展开搜寻,同时向沿线村组张贴寻尸通告1500余份。经过连续40多个小时的工作,搜寻工作未取得进展。在继续加大搜寻力度的同时,专案组再次加大审查力度,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孙某某供述其于78日将孩子扔进蟠龙镇街道以东的一口枯井内,致其死亡。88日,专案组依据供述,在该处找到了受害人尸体及相关物证。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不堪患病儿子拖累 将其抛入枯井内死亡)

   

    李华阳律师: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孙某某不堪患病儿子拖累,将其抛入枯井内死亡,孙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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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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